此時,朝廷大力開展選檢活動。有些人曾經做過奸詐虛偽的事,唐太宗命他們投降,卻不投降,被判死刑。偶爾,壹些奸詐虛偽的人沒有依法舉報他們的罪行。太宗說:“我開始發號施令,現在依法作出決定,向世人表明政府沒有公信力。”周說:“皇上應該馬上殺了他們,這是我力所不及的。既然已經交給司法部門了,我不敢違抗法律。”太宗道:“妳自己遵紀守法,卻讓我失信於天下?”周說:“法律是國家用來失信於全世界人民的。說話(只)是說話時憤怒的表現。皇帝激起了整個宮廷的怨恨,並承諾要殺死他們。既然知道不能,就放在司法部門解決。這是壹個小業主的怨恨和保持巨大的信用。我私以為皇上應該珍惜。”太宗曰:“吾法有錯。妳可以改正。我還能擔心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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