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年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退休:
(1)正常退休年齡(又稱法定退休年齡),即男性60歲,女性在管理崗位55歲,生產崗位50歲;
(二)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即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職工,累計工作年限符合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年限,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
(3)因病提前退休,即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合格的職工,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4)其他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達到15年。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或審核辦理退休手續後,可在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