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西漢司馬遷《史記·高祖列傳》。
原文:與長輩約好,約法三章;如果兇手死了,傷了人,偷了東西來賠罪,我就除去秦律。
與老鄉約法三章。兇手會被處死,傷者會賠罪,小偷會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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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07年,劉邦率領大軍進入關中,到達離秦都鹹陽只有幾十裏的壩上。子嬰只當了46天秦王就投降了劉邦。劉邦進鹹陽後,他想住在豪華的宮殿裏,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亮警告他不要這樣做,以免失去民心。
劉邦接受了他們的建議,下令關閉皇宮,留下幾個士兵保護皇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倉庫,然後返回軍中。為了贏得民心,劉邦官召集各郡的長老和英雄,向他們鄭重宣布:“秦的嚴刑峻法害了許多人,應該徹底廢除。所有的人都同意,不管他們是誰,都應該遵守三條法律。
這三條規則是:殺人者要處死,受傷者要賠罪,小偷要定罪!“前輩,英雄們已經表示支持三章了。接著,劉邦派大批人馬到各縣各鄉宣傳約法三章。百姓聽了,熱情地拿著牛羊、酒、糧食,支持劉邦的軍隊。
由於對約法三章的堅定執行,劉邦贏得了人民的信任、擁護和支持,最終得天下,建立了西漢。
百度百科-合同法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