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微信/QQ/電子郵件保全證據公證所需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提供身份證件;
法人應提交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2、申請人與申請材料有利害關系;
3.手機號或微信賬號的權屬證明,如通訊賬單;
4.查看郵箱/微博賬號資質證明,可由申報/擔保提供;
5.不親自辦理的,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註:根據各地政策調整,公證機構所需材料會有所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公證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