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翻譯需要註意的問題1。外文文獻的出處不應翻譯成中文,應寫在中文譯文的右上角(不在表頭);會議要求:名稱、地點、年份、卷(期)等。
2、作者姓名和作者工作單位不必翻譯。
3、abstract翻譯成“摘要”,不翻譯成“文章摘要”等詞。
4、Key_words翻譯成“關鍵詞”_。
5.介紹翻譯成“介紹”(不是介紹)。
6.各章節的標簽I、II可直接使用,不得翻譯為“第壹部分”或“第二部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