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原名《魔戒》,直譯為“指環王”和“魔戒之王”,指的是創造至尊魔戒和其他戒指的黑暗魔王索隆。他曾經以為魔戒也是至尊魔戒的別名,但是查閱資料後發現不對。索隆顯然是至尊魔戒的主人,即使兩者融為壹體,至尊魔戒也無法享用。
《魔戒》最早的中文譯本來自臺灣省,萬象版翻譯成《指環王》,舊版翻譯成《指環王》,新版又修訂為《魔戒》。
大陸翻譯森林版把《指環王》翻譯成“《指環王》”。
我不知道為什麽從中國大陸引進的電影片名都用“魔戒”這個譯名,但是大部分的名字和地點都是參照舊版連京翻譯的,少數參照新版連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