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單包含如下類似條款,
無需提交至少壹份正本提單即可提貨。
那麽提單是不可接受的。
(言下之意應該是提單條款必須規定交貨前必須提交至少壹份正本提單。)
2 .本信用證的壹個明確條件是,參照並作為對ucp600條款的修改,只有在不允許郵寄到任何其他地址的情況下,向開證行的提示才被認為是正確有效的。
參照UCP600的規定,作為該規定的修改,僅當不允許郵寄到其他地址時,直接向開證行提示才被認為是有效的。
(UCP本身就是壹個公約,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允許修改或排除UCP的壹些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