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次,如果意義和文化不能同時兼顧,譯者只能放棄形式對等,在翻譯中通過改變原文的形式來達到再現原文語義和文化的目的。
3.再次,如果改變形式仍不足以表達原文的語義和文化,可以采用“重損”的翻譯手法解決文化差異,使源語和譯語達到對等感。
擴展數據
功能對等理論是由美國語言學會前主席尤金·奈達提出的,被認為是電影字幕翻譯的重要理論基礎和手段。“功能對等”原則在翻譯中並沒有用最接近、最自然的對等來再現源語的信息,首先是意義,然後是風格。
功能對等原則不再僅僅關註原文和譯文,而是關註譯文的讀者,即他們對翻譯信息的理解和反應,從而使譯文讀者和譯文讀者之間的關系與原文讀者和原文讀者之間的關系保持壹致。要求譯文最大限度地再現語言形式、意義、風格和文化內涵,與原文保持壹致。
百度百科-功能對等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