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是壹種跨越時間和空間的語言活動。就是把已經用壹種語言表達過的東西,用另壹種語言準確完整地重新表達出來。當代美國翻譯理論家尤金·奈達早年提出了讀者反應對等原則,並在與泰伯合著的《翻譯理論與方法》壹書中指出,翻譯就是從語義到風格,用最接近、最自然的對等語在目的語中再現源語的信息。對等首先是語義對等,然後才是文體對等。
無論是範存忠提出的“準確”,還是塔博爾和奈達所指的“對等”,都反映了翻譯界的壹種理想和目標。壹種語言用另壹種語言重新表達是可能的,但不可能做到完全準確、絕對對等。語言是思維的外殼,人的思維是由存在決定的。因為每種語言都有自己獨特的民族歷史、民族文化和民族心理背景,所以不同語系的漢語和英語之間存在這種差距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