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法學畢業生也會從事會計、審計、證券行業人員、環境評估、司法鑒定、專業中介、房地產咨詢、法制宣傳等工作。
總而言之:
1,法制記者或媒體(包括電視臺、報紙、雜誌)編輯。
2.公司法律專員。
3.銀行合規部法律事務。
4.法院和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或書記員和法警。
5、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如法制辦、發改委等。)公務員或其他工作人員。
6.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律師又細分為商事律師和非商事律師)或法律服務的法律工作者。
7.大學老師或者輔導員。
8.黨組織。
9.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人或法醫。
10,私家偵探(目前法律沒有明確其合法性,但仍大量存在)。
11.訴訟當事人(利用法律的壹些不完善來打官司,鬧糾紛,比如王海打假)。
12,法律英語翻譯(目前是稀缺資源)。
13,部分咨詢公司的企業風險咨詢。
14,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的稅務籌劃。
15,部分科研機構專職法律研究員。
16,職業間諜(這個和國安局的壹些公務員有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