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很小的時候,大約9歲或10歲,我的零花錢很少。我兩次想溜進我爸媽房間偷他們的錢,可能壹次10到20,他們都沒發現。當我去奶奶家偷錢時,奶奶抓住了我,她告訴了我的父母,他們聽到後非常震驚。我父親從小對我就很嚴格,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他命令我跪在我死去的爺爺的遺像前,他大聲呵斥我。我嚇壞了,忍不住在地板上哭了起來。媽媽看到這個就去找奶奶,她讓奶奶阻止我爸爸。奶奶告訴父親,孩子犯錯時應該受到教育,但不要用這種極端的方式。奶奶知道我父親的壞脾氣,擔心我父親如果壹直拍我,會嚇到我,所以她要求我在她家住壹晚。無法拒絕奶奶,父親命令我抄寫《三字經》100遍就走了。
在奶奶家,我抄了三字經入門,又後悔又害怕地哭著,直到早上12點,我才寫完壹半。奶奶讓我停下來,但我堅持堅持到1點。第二天壹早,父親把我從奶奶家接回家。由於我沒有完成應對,父親讓我繼續學習。在我說完並保證我不會再那樣做後,我父親最終原諒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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