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common和ordinal的中文譯名都是“普通”和“普通”,詞典可能會把這兩個詞列為“同義詞”,但它們的含義和內涵不同,用來修飾它們的名詞也不同,所以很多不能互換使用。
“普通”的基本含義是“普通”,因為它是常見的或經常出現的,人所具有的* * *,而“序數”的基本含義是“普通”,與其他事物或人相比,在品質、能力和形式上沒有什麽特別的特征(不壞也不壞)。鑒於基本意義的不同,這兩個詞的適用範圍也不同。比如中文可以用“普通”來形容壹個人,英文就不能用“普通”,因為世界上只有壹個人,不可能是生活中“普通”的東西,也不可能是大眾所有。人的“普通”是指能力、生活方式甚至長相與他人相比都沒什麽特別的,所以只能用序數。但如果這個人有某種能體現身份的技能,那麽在描述這種技能的時候,只能用common,意思是和這個人同類的人“* * *在壹起”。示例:
在中國英語教育中,教授語法是壹種常見的做法。
她是壹位養育了四位傑出科學家的普通母親。(和大多數媽媽沒什麽區別)
她無私的犧牲是許多偉大女性的共性。(多少人都有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