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郵件的投遞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郵政部門完成。因此,國際郵件的規格、質量和處理都應有統壹的標準和要求。《萬國郵政公約》和各種協定(見萬國郵政聯盟)對國際郵件的種類、資費、規格、封面書寫、辦理和各種費用的結算等作出了統壹規定。
國際郵件包括國際信件和國際包裹。國際信件分為信件、明信片、印刷品、盲人用書和小包。國際包裹分為普通包裹、易碎包裹、保價包裹和超大包裹。如果國際信件是用掛號信寄的,那就叫國際掛號信;如果要求保價,就叫國際保價信。如果國際郵件是通過航空投遞的,則稱為國際航空郵件;如果要求收取價格,則稱為國際收取價格郵件。
各項國際郵政業務的資費標準,根據《萬國郵政聯盟公約》和各項協議的有關規定確定。公約還規定了國際信件基本資費標準可以上調和下調的最高和最低費率,成員國制定的國際郵件資費可以在此範圍內高於或低於基本資費標準。我國現行的國際信件基本收費,除小包裹外,均低於公約規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