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目標是壹個漢字,壹指箭靶,二指目標或目的,三指準則,四指它作為準則,模型,五指標誌。
3.例子
現代陳望道《修辭學發凡》:“其實如王安石《大師之書》所言,‘誠為妙雅,不必施之。如果應用了,就不必聰明浮華。應該是面向應用的。”“喬華不是唯壹的修辭目標。
“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經濟法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客體。
用於合同協議,其英文翻譯為。
合同中的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