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位高貴,但衣、器、食都和普通人時壹樣。(他)曾說:“後人若為官政客,貪汙枉法,不得還鄉,死時不得葬於家族墓地。不聽我的旨意,就不是我的後代。”
寫作背景:
元初,元世祖的忽必烈上書修改《宋史》,但因體例和稱謂不同而未果。
元順帝三年(1343)三月,下令修訂遼、金、宋三史。帖木兒·塔知、何、章啟炎、歐陽玄等7人擔任行政長官,沃玉倫、太步華、於文川、龔士道、於闋、賈祿、等23名史家於四年五月(1344)辭職,由中書右丞相阿魯圖繼任。
鄭錚五年(1345)十月寫這本書只用了兩年半的時間。鄭錚六年(1346),在江浙壹帶出版。
包拯,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