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備從事與本專業相關的科學研究或擔任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3.參加學校或省學位辦組織的學位課程考試,考試合格。
4.學位課程成績70分以上,學位外語考試合格,其他課程成績合格,畢業論文水平良好以上。
5.在規定年限內完成本科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各教學環節考試成績合格,並取得相應學分,經考核準予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