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確認它是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和可轉讓的,不允許分批裝運,並且對賣方信用證沒有追索權。合同簽訂後,買方應在7個銀行工作日內辦理信用證。
2。裝運:
賣方應在裝運之日起45天內收到買方的信用證。
如果買方船只未能到達裝貨,賣方有權規定損失賠償不超過信用證金額的3%。在這方面,買方應向賣方提供銀行擔保。
3。性能保證:
賣方應在銀行14個銀行工作日內向買方支付3%的保證金或保函,並收到買方的信用證。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履約保函將退還給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