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韓某榮《理惑論》:“公明義為牛清角之操;照常吃飯;非牛不聞;不適合他的耳朵。”
【正字法】玩;“丹”不能讀作“炸彈”。
【近義】沒有針對性的行動是不當的。
【反義詞】有針對性
【用法】對牛彈琴是諷刺;但是我們必須區分對象。壹般用作謂語和賓語。
【結構】比較正式。
【例】針對文盲人群;文藝創作論;無異於~。
給anox彈吉他;白費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