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第十二句有壹句話:“前朝欲伐胡,先娛其妻胡軍”,結果有人翻譯成:“昔日欲攻胡,先將媳婦嫁與胡之君,以討好之。”其實這是個笑話,錯誤在於對“子”的理解。我們現在說的“子”往往指的是兒子,但在文言文中,“子”往往指的是“子”,即不僅指兒子,還包括女兒。所以這句話應該翻譯成:“從前要攻胡,先把女兒嫁給胡的國君,以討好他。”為了實現滅胡的願望,犧牲了女兒的幸福,把女兒當作取悅敵人的工具。其實是美人計。他為所欲為,用美女麻痹敵人,讓他失去玩弄東西的意誌。結果胡果真的被滅了。這在古代是常有的事。
壹句話,“女兒”變成了“媳婦”,鬧了個笑話。
附原文:
想斬胡,就先娛樂了妻子胡軍。因為我問大臣們:“我要打仗,誰能砍?”醫生關對他說:“胡可法。”吳公大怒,宰之,曰:“胡,兄弟之國也。切了有什麽意義?”聽說了,把鄭當成自己的親人,對鄭毫無防備。鄭人攻胡,取之。
壹言以蔽之,就是說:從前鄭武公要攻打胡國,為了討好胡國君,先把媳婦嫁給了胡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