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指任何原子的真實質量與壹個碳-1/12的質量之比,以壹個碳-12原子的質量為基準。
元素的原子量是其同位素相對於原子量的加權平均值,周期表中最小的數字就是原子量。
原子量是由英國科學家道爾頓首先提出的。他說,“同壹種元素的原子重量相同,不同元素的原子重量不同。”所以原子量在中文裏翻譯成“原子量”。但在當時,由於重量和質量是同壹個概念,雖然實際上獲得了所有原子的相對質量,但仍稱為原子量。
國際法規:
碳原子將碳-12原子的質量分成12等份。(碳原子有幾種,其中壹種的原子核中含有六個質子和六個中子,加起來是12,所以叫碳-12。當然還有其他的,比如碳-14,含8個中子,6個質子,加起來是14。
之所以選擇碳-12而不是碳-14,是因為當選擇碳-12作為標準時,其他原子的相對原子質量接近整數,便於記憶和使用)。每壹部分的質量為:壹個原子的質量/(1/12×壹個碳的質量-12原子)=壹個原子的質量/1.667e?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