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價是環境影響評價的簡稱。分析、預測和評價規劃建設項目實施後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提出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並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和制度。壹般來說,就是分析項目建成投產後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提出汙染防治對策和措施。
環境影響評價過程包括壹系列步驟,這些步驟是按順序進行的。在實際工作中,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流程可以不同,每個步驟的順序也可以改變。
擴展數據的環境影響評價是壹個過程,它側重於決策和開發建設活動開始之前環境影響評價的預防功能。
在決策或開發建設活動開始後,環境影響評價通過環境監測計劃的實施和持續研究繼續進行,其評價結論被不斷驗證並反饋給決策者和開發商,以進壹步修改和改進其決策和開發建設活動。
為體現環境影響評價的作用,環境影響評價的組織實施必須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和循環經濟理念,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科學、公正、實用,並遵循以下基本技術原則:
1,結合擬建規劃或擬建項目的特點;
2、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和法規;
3、符合流域、區域功能區劃、生態保護規劃和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布局合理;
4、符合清潔生產的原則;
5、符合國家關於生物化學、生物多樣性等生態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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