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資,加快發展,成了地方政府的學問。世界經濟正在經歷深刻的結構調整,我們應該抓住這壹資本重組和產業轉移的重大機遇,贏得新的區域競爭。同時,在壹輪又壹輪的開發區建設中,我們也要在招商引資的浪潮中保持清醒的頭腦。對壹些地方熱衷的“全民招商”、“形象工程”要高度警惕。
發展是第壹要務,但不能成為招商引資的唯壹要務。有的地方不分輕重緩急、職責分工,要求各單位各部門領導全部出動,結果必然是不計成本、低效率的發燒;有的地方把招商引資任務重作為考核政績的重要標準,層層分解,指標人人擔。未能完成的將面臨寫檢查、扣工資、被辭退甚至下崗的擔心;壹些地方盲目追求招商引資的數量。為了吸引項目,把國家、地方、人民的利益作為籌碼,打優惠戰,招商門檻越來越低。世紀考試網版權所有。
無論是“全民招商”,還是“政府招商”,“舞臺”越來越大,“劇目”越來越復雜,結果往往是人財兩空。政府壟斷資源,市長指揮項目,招商引資在很多地方成了迎合領導意圖的“拍腦袋”項目。
招商引資是壹種市場經濟活動。資金和項目流向哪裏,應該由市場說了算,政府部門不應該幹預。實踐證明,投資者看重綜合投資環境,關註企業發展空間,追求利潤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對待這樣壹個純粹的市場行為,如果用行政行為強行操作,難免會出現問題。有人會問,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方面是不是無所作為?不能。我認為,迫切需要有關地方政府盡快轉變“角色”,擺脫急躁冒進的虛火,少壹些浮誇和轟轟烈烈,把更多精力放在改善基礎設施、完善法律法規、保護知識產權上,創造壹個講誠信、講規矩、講規範的有序市場環境。這是招商引資的長久之計。
說到改善投資環境,這本該是築巢引鳳的“靈丹妙藥”,但在壹些地方卻出了嚴重問題,導致人財兩空,怨聲載道。據了解,南方某地以擴大開發區為名集資:縣級幹部每人2-3萬元,副縣級1.5-2萬元,科級幹部1.5-0.00元,壹般工作人員5000-8000元。逾期不交者將受到紀律處分。去年當地政府提了壹筆招商發展保證金,按當地黨政幹部當月工資的30%扣留。南方某省貧困地區無視當地實際,盲目照搬大城市的做法,熱衷於搞所謂的亮化美化工程,投資數千萬元建設行政大樓和數千畝廣場,引起群眾各種非議和不滿。
“高標準”的建設投資環境,看似為了招商引資裝飾門面、吸引眼球,實則導致建設成本增加、民眾負擔加重、民眾利益受損。不僅難以吸引“金鳳凰”,也給當地經濟發展帶來更多問題。
有些人熱衷於搞這些華而不實、浪費嚴重的“形象工程”,不是為公,是為私。他們稱之為“雙贏”項目:他們可以展示自己的才能,體現自己的價值觀,在政治上樹立自己的形象,以便得到提拔和重用;經濟上可以增加“收入”,獲得利益。群眾私下痛斥為“有權不用權,機不可失,時不再來”。
盲目建設開發區的最壞後果就是任意占用大面積耕地。土地是農民世世代代賴以生存的“命根子”。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必須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和有關土地法律法規精神以及中央的最新指示,科學、全面、有序地進行。對於已經征用的土地,有關部門也要進行全面的管理,檢查征地是否經過批準。有沒有違規占用?被征地的農民有沒有得到妥善安置?那些醉心於“全民招商”、“跨越式發展”的政客們,也應該捫心自問壹下,不顧當地情況,盲目建設開發區,進行全面拆遷,是否可以?不經過科學論證,不考察客觀需求和經濟承受能力,是不是就可以動不動就搞“拍腦袋”工程?世紀考試網版權所有。
雖然我國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我們絕不能忘乎所以,不顧國情、區情、民情,搞不切實際的“大工程”、“大開發”。人口多,底子薄,是我國長期存在的基本國情。目前,全國有近3000萬貧困人口,還有幾千萬生活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實事求是,務實,首先要考慮他們的利益。想問題、做事情、求發展,都要深思熟慮、科學決策。壹定要從實際出發,量力而行,盡力而為。
構建和諧社會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目前有很多影響和諧但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問題,都與體制障礙有關。因此,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來解決這些突出矛盾。新形勢下,經濟改革要輔之以相應的政治改革和制度安排,否則不僅難以深入推進,還會增加社會動蕩和不穩定,加劇社會不和諧。因此,如何協調和推進經濟領域和非經濟領域的改革,不僅是未來改革的重大問題和挑戰,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
首先,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人民是創造財富的主體,政府是創造環境的主體”的理念。人民是構建和諧社會和創造社會財富的主體。激發全社會活力,首先要善於引導和激發人民的創造性,尊重人民的首創精神,尊重改革發展的創新實踐,這是和諧社會的堅實基礎。政府的職能應轉移到服務市場主體和創造良好環境上來。要把人民利益最大化、實現富裕作為改革的最終目標,建立人民利益實現的有效機制,讓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其次,構建和諧社會,必須解決體制障礙。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實現公平、公正、正義,防止權力“尋租”腐敗,必須從制度源頭上解決行政資源配置中的權力市場化問題,嚴格限定行政權力涉及的領域,有效監督權力運行。政府對人民負責,“權為民所用”是政府壹切行為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為了防止政府任意擴大權力,約束公民和社會創新活動,需要強調行政行為的法律授權,無論是投資領域的選擇,還是行政審批的設定,都需要明確的法律規定。要樹立政府只能做法律(法規)規定的事情的思想。
第三,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強化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大幅度減少政府對微觀主體的直接幹預。界定政府的公共職能,主要是在非市場領域或市場本身無力調節的領域,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壹是制定和完善市場規則,打破行政壟斷,消除產權歧視。加強產權保護。致力於營造有利於所有市場主體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二是協調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關系,加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義務教育、科學技術基礎研究、生態環境保護,為社會提供市場機制無法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第三,完善收入分配功能,在完善分稅制和企業及個人所得稅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規範的對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轉移支付制度,完善政府社會保障基礎平臺,發展社會福利事業,逐步形成比較完善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努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四是完善政府行為的監督機制,公權力要透明。通過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發布制度,提高市場參與者基於政策信息自主決策的能力。
第四,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堅持社會治理法治化。隨著改革的深入。利益和思想的多樣化已經成為壹種不可避免的現象。因此,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壹,推進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當前,尤其要抓緊建立利益協調機制和利益表達對話機制,預防和化解社會利益關系的失衡和矛盾;逐步有序拓展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空間。引導各利益群體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處理好各種利益關系,使公民在參與社會治理的過程中建立起新的和諧關系。同時,要特別關註弱勢群體的利益,這是建設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