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要求,各省(區、市)高校招生委員會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命題、試卷印刷、運輸、保管、考試實施、評卷、錄取等環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確保高考安全。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確保2015高考安全,進壹步明確和落實工作責任,教育部近日與各省(區、市)高校招生委員會簽訂了高考安全責任書。
《高考安全責任書》明確,省級招考委是轄區內高考工作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是治理高考環境、維護考試安全、整頓考風考紀、組織考試、實施錄取的責任主體。省招考委主要負責人是第壹責任人,教育廳(教委)分管領導和省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誌是直接責任人,省招考委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全面負責本部門高考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高考安全責任書明確要求各省(區、市)重點抓好五個方面工作,確保高考安全。
壹是要分析、研究、明確本地區2015年高考形勢、目標和任務,進壹步完善高考管理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重大事項及相關信息報告制度。在高考期間,需要成立高考指揮部,統壹調度指揮,快速有效地處理高考中的各種突發和意外事件。
二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命題、試卷印刷、運輸、保管、考試實施、評卷、錄取等環節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丟失和泄密。
三是要組織有關部門全面整治高考環境,完善和落實* * *管理工作保障機制,確保不發生大規模舞弊事件。
四是認真檢查高考準備情況,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制定切實可行的高考應急預案,及時預警,提前防範,妥善處置。
五是要嚴格落實問責制,對因管理和監督不到位導致考試組織出現重大失誤等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