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蘇省普通高考模式為“三次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
1.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各科成績設置為:語文160,數學160,外語120,***440。語文和數學分別有40道附加題。文科考生增加語文附加題;理科考生額外考數學題;不報考文科或理科專業的體育、藝術類考生不加分題。文理科考生三門統考總分480,體育藝術考生三門統考總分440。
2.學業水平測試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和技術。所有考生均須取得上述七科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文理科考生必須選擇兩門選考(以下簡稱“選考”)和五門必考(以下簡稱“必考”)。其中,文科考生除歷史外,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科必選壹科;理科考生除了物理,還要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中再選壹門。在七個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除了考生選擇的兩個科目外,還需要五個科目。
未錄取文科或理科的體育、藝術類考生,可選擇全部7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必修科目。同時報文科或理科的體育、藝術類考生,在參加文科或理科專業錄取時,其學業水平測試的科目要求和成績要求與文科或理科考生壹致;參加體育、藝術類專業錄取時,考生報考7門必修科目(含技術科目)和2門選修科目並取得成績的,只選擇7門必修科目成績作為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報考五門必修科目和兩門選修科目並取得成績的,可以將兩門選修科目的成績作為對應的必修科目成績。
選考科目滿分為120,根據考生成績分布情況分為A、A、B、B、C、D六個等級。其中:A為前5%(含5%),A為5%-20%(含20%),B為20%-30%(含30%),B為30%-50%(含50%),C為50%-90%(含90%),d。
必修科目滿分為100,根據考生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A為100 -90,B為89 -75,C為74 -60,D為59及以下。技術科目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視為D級..3.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分為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溝通合作、學習能力、體育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方面。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溝通協作能力達到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分為A、B、C、d四個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