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浙江為例:
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包括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和西班牙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包括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和藝術。
其中,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外語參加全國統考,其他科目實行全省統壹考試。
考試內容:除外語外,其他科目均為必考科目。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浙江省普通高中教學指導意見,省教育考試院制定了《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說明》,規定了各科考試的具體範圍和要求。外語考試的範圍和要求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的規定執行。考試采用筆試形式,所有外語都包括聽力。
擴展數據
成績評估
65,438+0.論文成績:語文、數學100,外語150,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70。
2.評卷組織:評卷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
3.分數的呈現:中考成績分為A、B、C、D、E5級,E級不合格。根據論文分數,A,B,C等。分別按照最接近的累計比例15%、30%、30%進行劃界,E的比例不超過5%。經批準設立的高中班和職業班的學生成績另行規定。
實施個人績效診斷報告系統。成績和個人成績診斷報告可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自行查詢,成績提供給考生所在學校。
4.成績確定:普通高中學生從外省轉學、出國學習交流後返校、應征入伍、提前考入大學,需要不參加考試科目確定成績的,按我廳有關文件執行。
百度百科-學業水平測試
百度百科-浙江省學業水平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