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稱外語考試免試規定
國家豁免條件
可免試或放寬職稱外語成績要求的十類人員
1.具有國家認可的相應留學經歷;
2.申報副高級職稱時,職稱外語考試成績符合要求,申報高級職稱時需再次參加同等級考試;
3.出版過外語專著、譯著或通過其他方式證明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並經壹定程序確認;
4.經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