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壹個具體的“政治方向”是否真的“正確”,理論上是無法證明的,也是沒有意義的。比如妳說“張三壹定會死”,大多數情況下,這句話無異於廢話。除非張三是個傻子,他那麽在乎“肯定要死”,睡不好覺。對大多數人來說,“活著”
壹個人要想活得有安全感,就必須投身於當下的政治現實。也就是說,政治現實要給人安全感;否則,我們將沒有合理的未來預期,隨時可能在政治現實中被犧牲。那麽,現實政治如何給人安全感呢?很明顯,是“正當性”!只有合法的政治才能給人安全感,對未來有合理的預期。那麽,政治的“合法性”是什麽?這方面的討論數不勝數,但它們的相似之處在於,必須承認政治合法性的首要要求是被統治者的認同。
法國政治學者誇克在其著作《合法性與政治》中解釋道:“政治合法性是國家治理的第壹要務。什麽是政治合法性?-妳的規則被大多數人認可嗎?妳是按照授權者的意誌來統治的嗎?當授權者對妳的統治不滿意的時候,妳是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和平交出權力,還是濫用妳已經獲得的權力繼續以暴力維持統治?這些問題的答案區分了政治的合法性和非法性。獲得政治合法性的首要條件是:作為個人,他同意被授予的權力。沒有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即權利)是無效的。政治的正當性是建立在小團體甚至個人的意誌基礎上的,它所造成的災難性後果使許多民族或國家無法屹立於世界文明之林。”
誇克認為,“基於小團體甚至個人意誌”的政治必然導致災難性的後果:使民族和國家無法屹立於世界文明之林。事實上,誇克的理論已經被無數歷史事實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