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繳費基數以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簡稱省社會工資)為基準。(壹)企業職工工資收入低於全省社會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會工資60%的,按照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不得高於省社會工資的300%。(2)勞動者個人可以在省社會工資的300%以上的範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
法律客觀性:
廣西新增6543.8+0.26億元提高養老保險標準;廣西各級財政支出增加6543.8+0.26億元,用於支持提高區域內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待遇標準。其中,自治區財政籌集9.6億元,市縣財政籌集3億元。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西農民人均純收入倍增計劃的通知》精神,從20131開始,廣西將在中央補助標準基礎上增加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達到每人每月75元。這項政策將惠及全區526萬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進壹步提高城鄉居民社會保障水平,有力支撐廣西城鄉居民人均純收入倍增計劃的全面實施。山西完成首批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根據全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要求,2011年,新絳縣、蒲縣、長治縣入選山西省第壹批試點縣,截至2012年底,第壹批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已順利完成。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是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客觀需要,也是解決農村土地承包實際問題、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重要任務。本省第壹批試點縣* * *涉及8個鄉鎮,土地面積90120畝,耕地面積58650畝。在試點過程中,山西財政共下達專項資金354萬元,為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和試點任務的圓滿完成提供了有力支持。知識延伸——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最重要的五種社會保險之壹。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依據壹定的法律法規,為解決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界限終止勞動義務或因年老退出工作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中國的養老保險由三部分組成。中國是壹個經濟不發達的發展中國家。為了使養老保險既能發揮保障生活、穩定社會的作用,又能適應不同經濟條件的需要,有利於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因此,中國的養老保險由三部分(或三個層次)組成。1.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是根據國家統壹的法律和政策,強制建立和實施的社會保險制度。企業和職工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退出工作崗位並辦理退休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退休職工支付基本養老保險(又稱“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的主要目的是保障退休人員晚年的基本生活。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條件下,為職工建立的壹種輔助養老保險。它位於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和企業內部決策共同實施。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區別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層次和功能不同,其聯系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政策和層次是相互聯系、不可分割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勞動保障部門管理,實施補充養老保險的單位應選擇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經辦機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方式有三種:現收現付制、部分積累制和完全積累制。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以由企業全額承擔,也可以由企業和職工雙方共同承擔,繳費比例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協議確定。企業內壹般設有由勞資雙方組成的董事會,負責企業的補充養老保險。3.職工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組成部分,是職工自願參加、自主選擇經辦機構的補充保險形式。由社會保險機構辦理的職工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另行制定。職工個人按照本人工資收入繳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存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在相關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按照不低於或高於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以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所得利息計入個人賬戶,本息歸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經批準退休後,以個人賬戶壹次性或分期繳納儲蓄性養老保險。職工跨地區流動時,個人賬戶中的儲蓄性養老保險應隨之轉移。職工在達到退休年齡前死亡的,記入其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由其指定人或者法定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