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新時期衛生健康工作方針,自覺踐行“尊重生命、挽救生命、樂於奉獻、愛國無國界”的職業精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合作精神、敬業精神和醫德醫風。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充分履行職責。
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並按規定註冊,取得相應的執業證書。
四、參加內科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中專學歷,註冊執業醫師後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7年;
2.具有大學專科學歷,註冊執業醫師後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6年;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士學位,註冊為執業醫師後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4年;
4.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後,從事醫療執業工作滿2年;
5.具有碩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後從事醫療工作滿2年;
6.有博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證書。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參加內科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人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人不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的,在紀律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違紀未滿2年的。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