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
1.各招生學院根據學院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考生綜合成績、考生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國家統壹要求招生,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同壹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招生,按各自招生計劃招生。
3.各招生學院對所有擬錄取到學院的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考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擬錄取考生的檔案政審由各學院黨委負責。
4.學校已與研究生簽訂相關協議,進行定向培養。考生申請碩士學位及其工作單位出現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如果考生因此不能被錄取,招生單位概不負責。
5.除教學生和國防生外,我校原則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其錄取資格。作為保留錄取資格錄取的考生,納入招生院校當年招生計劃。
6.要求所有考生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體檢不合格、弄虛作假者不得錄取。
7.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不予修改,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查的考生不予錄取。
8.按規定在我校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時間不少於十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學校將擬錄取名單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並按要求報教育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