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黃帝時代,已經有了主管消防事務的部門。據史料記載,黃帝在安排國計民生時,明確提出要適度用火,還設置了專門負責消防安全的官員,稱為“火政”。
商朝的時候燒了幾個糧倉,而且火還不小。在出土的甲骨文中就有記載,這也是文字出現後對火的最早記載。看到火災的嚴重程度,商朝制定了火刑,如果被遺棄在路上的灰燼復燃引起火災,就要受到斷手的懲罰。
周朝規定,在仲春和二月,掌管宮廷用火的官員要在城內用木槌敲響大鐘,提醒大家防火。
這也是守夜人呼喚火燭的由來——每到冬天,臨近黃昏時,街上會傳來壹陣陣“寒冬小心火燭,水缸已滿,廚倉已清。”周朝禁火時期,大多數人吃冷食,不準做飯。春耕,人不能餓著肚子幹活,要在禁火前準備好足夠的幹糧。
春秋戰國時期,管仲稱治理“火”是關系國家貧富的大事之壹,提出了修改火憲法的意見。當時,舉行儀式的人必須用左手舉起火炬,以減少明火篡改的風險。右手拿碗,隨時撿灰,防止殘火飛濺。打火機要坐在角落裏,因為角落不是活動的中心,不允許和別人打招呼,說話,唱歌,這樣才能專心執勤。可以說對火的管理已經到了壹定的高度。
漢朝水火不容,武官吳金掌管統壹。“金吾”是壹根兩端鍍金的銅棒,對處理棘手的社會問題很有威懾力。據《漢書》記載,西漢長安“壹街壹亭”,有16亭。東漢洛陽有24個街亭。街亭類似於現在的派出所。亭內有鼓、房、方,可駐軍警。大型售貨亭可以容納數千人。東漢歷史學家荀悅認為“防為上,救次之,戒為次”,“防患於未然”即由此而來。
到了唐代,負責生火的組織叫做武侯鋪,分布在城市和作坊。消防員人數從10人到20人到數百人不等,形成了遍布全市的消防通信系統。消防工具多是用豬、牛、羊等動物的皮編織而成的袋子。據說,唐曾經用這些簡單的工具來滅火。
到了宋代,火災似乎不那麽肆無忌憚了,世界上第壹支城市消防隊誕生了,在組織形式上與現在的消防隊非常相似。負責當地禁火和其他事務的消防官員被稱為大使。當時開封等地禁火非常嚴格,半夜蠟燭全部熄滅。如果有人午夜後燒紙,壹定要提前告知。滅火的士兵被稱為護角,他們都經過嚴格的訓練,晚上巡邏,督促居民按時熄滅油燈和蠟燭。高地上有個t火樓,沒日沒夜不留人。壹旦發生火災,撲火的隊伍密切配合,有的搶救安置受傷居民;壹些救援財產;有的提水滅火,沒有亂。
北宋仁宗年間,水袋、水囊、麻墊等先進的滅火工具已經具備。蘇東坡在杭州任總判官、知府時,升級了消防員的配置工具,包括棚繩、斧、鋸、火籠、火背心等滅火器材。
在明代,壹些城市設立了消防戰士,主要是為了防禦敵人的炮火襲擊和其他火災引起的火災。消防員駐紮在市中心或建築物密集、人流多的地方,並配備水桶、藤桶、席子、水泵、竹梯、斧頭、鋸子等滅火器材。皇帝的事情不能處理不當。存放鑾甲等禮器的倉庫除了沿護城河設置外,還修建了絕對可靠的防火隔斷。防火隔墻實際上是每七間房子空出壹個房間,沒有門和窗,裏面填充了5米厚的壓實土。
此外,居民白墻青瓦馬頭墻具有防火防風雙重功能;寺廟、祠堂等建築的屋頂上從怪物嘴裏吐出的扭曲的鐵舌頭就是避雷針。
到了清代,對火的管理更加科學。康熙、雍正、乾隆時期,每個防火班不少於200人。防火類又叫機鬥,是當時非常先進的引水滅火工具。這種家用滅火器,也叫“水龍帶”,壹般放在防火班的宿舍裏,移動時便於攜帶。
很多清朝的影視劇裏,有的火特別大,讓人壹看就害怕。比如《孝莊秘史》裏有壹個場景,到處都是火焰和濃煙。如果滅火工具不先進,說不定皇家園林就沒了。
同治年間,民眾自發成立消防組織“水龍局”。清代詩人吳東發看了“水龍”的表演後,寫下了“數人齊動樞機,氣息送右”的詩句,由此可見這滅火工具非同壹般!
青蛙小牛鴨子鸚鵡狐貍灰太狼考研逃犯古玄武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