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步的社會中,使用協議已經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什麽樣的協議有效?以下是我為妳整理的七份就業協議,僅供參考,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就業協議1甲方:乙方:
為拓寬本科、專科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人才交流,發揮甲方品牌優勢,做好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在相互信任、公平公正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壹、甲方的責任
1.甲方面試通過後,乙方保證被安排在學校。
2.師範畢業生被安置在廣州、佛山、中山、東莞、深圳等廣東珠三角地區的普通和貴族中小學。
3.保證乙方正式就業後的待遇:
民辦學校:試用期1-2個月,專科生底薪800元-1000元/月,本科生底薪1000元-1200元/月;成為全日制專業人員後為1.200元-1.800元/月,本科為1.400元-3600元/月。包括試用期和全食宿。
貴族學校:試用期1-2個月,底薪大專20xx元,本科2500元;專科生轉正後3600元/月以上,本科4800元/月以上,試用期及轉正後全食宿。
4、督促用人單位在試用期滿後與教師簽訂正式的《聘用合同》。
5.負責乙方的初步面試和考核,以及面試技巧的指導和崗前培訓,確保乙方被正式錄用。
6.甲方安排乙方上崗半年後,如乙方對公司不適應或不滿意,甲方將免費調整新崗位,直至乙方滿意為止。
7.自聘用之日起三年的跟蹤服務。
二。乙方的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真實信息,如有虛假承擔責任。
2.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崗前培訓,在崗位安置期間應服從甲方的統壹組織和安排,外出時應請假或通知甲方,以確保乙方的人身安全..
3.三年內主動與甲方保持聯系(聯系方式變更時及時通知甲方)。
4.如有嚴重身體疾病,應予以說明,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必須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因乙方原因被用工單位辭退,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安置費用和規定
1.收費標準為:專科1100元/人,本科1300元/人(含就業安置費、崗前培訓費、崗前住宿費等。),不含交通費。
2.支付方式: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到達廣州後壹次性向甲方支付300元/人、500元/人,其余800元/人(如安排在貴族學校支付3000元/人,公立學校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3.如乙方因用工單位原因或入職後三年內無故被辭退,甲方核實後將免費重新安排。如因乙方自身違紀被辭退,或未經用工單位同意辭職,甲方根據情況同意搬遷,但必須向甲方支付安置費300元(住宿費自理)。
四。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上崗,除已收取的費用外,還應報銷乙方往返路費及相關費用。如因乙方自身原因,甲方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署日期:
年月日
為維護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和學院的聲譽,維護就業協議的嚴肅性,進壹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管理,規範我院畢業生的就業行為,特制定《就業協議》第二章。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暫行規定》,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在就業過程中,經過雙向選擇和自主擇業,簽訂統壹格式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計劃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本辦法所稱就業協議是指教育部統壹制定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
第二條聘用協議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第二章協議的準備和簽發
第三條聘用協議由教育部統壹制定,並具有唯壹編號。
第四條就業協議範圍為新鄉醫學院三泉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科、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就業協議書的簽發部門為新鄉醫學院三泉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需加蓋“新鄉醫學院三泉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後方為有效。
第六條聘用協議壹式三份。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時,壹律以原件為準,復印無效。
第七條聘用協議壹經發出,必須妥善保管,防止丟失。原則上不再補發聘用協議。因特殊情況遺失的,補辦手續如下:
1.學生本人丟失的,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就業協議丟失的書面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泉學院畢業生協議丟失審批表》(附件1),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經學生所在學院初審後上報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後,在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掛失壹個月;公示期滿後,學生在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簽訂新的就業協議;
2.如用人單位遺失,由學生本人聯系畢業班輔導員,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及協議遺失書面說明(以上材料須為原件,復印件、傳真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遺失審批表》, 其中將由畢業班輔導員進行核實,經學生所在學院初審後報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 高校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發放給學生。
3.協議遺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取得的協議上加註“遺失補辦”字樣;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丟失而違約,或追究用人單位違約責任及其他相關後果,由敗訴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協議簽署
第八條畢業生就業在國家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就業。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簽訂就業協議時,壹定要在充分了解、全面調查、慎重思考的基礎上慎重選擇。
第九條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就業協議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閱讀協議所列條款。與用人單位有其他約定的,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並書面確認,在協議“備註”欄註明,其內容視為協議的組成部分。違反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履行規定之外的某些義務者,學院不予認可。
第十條每名畢業生只能與壹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學生以欺騙手段與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的就業協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壹條畢業生簽訂合同後,應當及時、準確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未交付用人單位,並以此為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視為違約;如未及時、正確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且用人單位在報到時拒收,後果由畢業生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應在壹周內將協議(壹份)報送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進行全面審核,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納入高校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未簽訂的聘用協議在國家規定的聘用期內有效,聘用期滿即行失效。職業選擇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就業協議雙方的義務
第十五條聘用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三方在享受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學院應當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登記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就業,並按時向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違約處理
第十七條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時,要廣泛開展畢業生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檢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是學院年度就業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畢業生壹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經形成了合同關系。畢業生因特殊原因與原簽約單位解除協議的,必須辦理註銷手續。
第十九條畢業生欲解除合同,應先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審批表》(附件2)。原接收單位應簽署解除合同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學生所在學院初審後,提交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完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記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原則上,以下情況不予批準:
1.未簽訂新合同或升學的學生要求解除合同;
2.學生第二次申請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學生未經學院審批,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除合同,不履行協議的,由本人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本人《註冊證》等相關就業材料寄至原簽約單位。
第二十壹條對違約的畢業生,應在其新協議中增加“解除合同,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出具就業協議,也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的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學生求職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2.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過程中,故意填錯個人信息或未簽字,並以此為由要求解除合同;
3.假裝協議丟失、損壞或因其他原因試圖獲得新協議。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泉學院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學生事務與發展部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原《新鄉醫學院三泉學院聘用協議管理辦法》(院發[20xx]24號)同時廢止。
附:1。補辦新鄉醫學院三泉學院研究生協議丟失審批表。
2.新鄉醫學院三泉學院畢業生終止就業審批表
附件1新鄉醫學院三泉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文件
附件2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休學審批表。文件
《雇傭協議》第三章對雇傭協議的描述
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與企事業單位簽訂的意向書,是學校統計就業率和網上(福建畢業生公眾網)登記就業的依據,也是省人事廳發放報到證的憑證。因此,畢業生與企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意義重大。
壹、填寫就業協議
1.甲方(用人單位):由企業填寫,其中檔案接收單位和地址由檔案接收方(壹般為人才市場)填寫,不需要填寫戶籍轉移地址。如果檔案是福建建設人才,單位地址先不填。
2.乙方(畢業生):由畢業生本人填寫。
3.蓋章的地方:所有需要蓋章的地方只需要蓋章,其余可以留空。
4.學校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請畢業生本人如實填寫信息。聯系人:2660077聯系人:金昊。
5.協議條款:可選。
6.協議應該用鋼筆填寫。如果錯了,可以改,但不要太嚴重。
二。就業協議蓋章
1.協議書(壹式四份)必須蓋章,該蓋章的地方(***5處)都要蓋章,不能有遺漏。
2、章節。如果妳打算把檔案放在福建建設人才市場,而且不能加蓋公司公章,只能加蓋項目部印章,那麽妳要向福建建設人才提交項目部成立批文或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或項目部印章)。
3.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意見(第二部分):詳見第三部分。
4.學校(系)的意見(第三名)和學校就業部門的意見(第四名):都已經覆蓋了。
5.甲方(公章)(第五名):加蓋公章。
三。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意見的說明。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是保存畢業生檔案的機構。因此,要求我們在蓋這壹章之前考慮把他們的文件放在哪裏。
1,用工單位性質描述
(1)機關事業單位:找用人單位上級部門蓋章;
(2)國有企業:加蓋公司公章(第壹章同第二章);並且第二章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3)私企:找人才市場的印章,切記不要把企業的印章放進去。如果已經蓋了公司的章,那就只有去人才市場,在旁邊蓋章了。
2.就業領域的描述
(1)廈門就業(非廈生、非省生在廈就業):尋找福建建築人才市場。
(2)福建省內其他市就業(非廈生、非省生在福建其他市就業):找福建建設人才市場、地方人才交流市場、臺灣海峽人才市場。
(3)省外就業:
①福建學生在福建省外就業:最好先找福建的公司蓋章,再找福建建設人才市場蓋章;
②外省學生在福建省外就業:找當地人才市場,在就業單位所在地蓋章。
3.學生所在地的描述。
(1)廈門學生:
①廈門就業:在廈門人才市場、臺灣海峽尋找人才;
(2)未在廈門就業:找就業單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場封面(前提是就業單位在當地人才市場有備案)。
壹個企業先蓋章,然後找福建建築人才市場蓋章;
(3)外省學生:
①省外就業:在就業單位所在地找當地人才市場蓋章;
(2)福建省內就業:先找各市人才市場蓋章,蓋不了章就等通知。
到達證明。如果這裏沒有蓋章,報到證是就業用的,否則就是就業用的。
第四,福建建築人才市場
1.可接受的密封條件包括:
(1)非廈門省籍學生在福建省內任何地方、任何單位就業;
(2)非廈門省籍學生在外省就業,協議第壹章需加蓋福建公司公章(除北京、上海、天津、廣東省外,在這些地方就業的可加蓋當地章);
2.需提交的材料:
(1)就業協議書(壹式四份)
(2)家庭戶口本復印件(戶口本首頁與本人戶口本頁壹起復印);以上材料和聘用協議壹起寄回學校,或者妳去建築人才市場蓋章的時候也可以帶來。
註:材料郵寄時間通知等。
動詞 (verb的縮寫)需提交的材料
2.如果想把檔案放在福建建設人才市場,請聯系以上服務窗口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同意將檔案放在福建建設人才市場但沒時間辦理的,請填寫並準備好家庭戶口本壹份(戶口本第壹頁與本人戶口本頁壹起復印),連同就業協議書(壹式四份)壹並提交學校;案件放在福建建設人才市場但沒時間辦理的,要交聘用協議(壹式四份),交戶口本復印件(戶主及其戶口本頁壹起復印);備註:
1,各城市人才交流市場聯系方式及地址,畢業生請在線查找;
2、請畢業生無論如何壹定要覆蓋所有章節,並按規定時間上交。
3.如果還不知道怎麽蓋章,請咨詢xx老師,電話1xxxxxx。
簽署就業協議(三方協議)的重要性
1.就業協議的作用是什麽?
隨著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為合理使用人才,充分發揮人才的主觀能動性,調動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積極性,國家賦予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自主擇業、聘用人才的權利,逐步形成了“市場導向、國家調控、學校推薦、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新型就業模式。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協議時,必須以書面形式確定。由於大學生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資格,所以需要以就業協議書的形式確認雙方的招聘(應)意向及相關條款,以保護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各自的利益。
2.就業協議書和就業報到證是什麽關系?
學校根據手續齊全的就業協議提交就業計劃,經批準後,由國家主管部門印制發放就業登記證。《就業報到證》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是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唯壹憑證。根據現行的幹部人事制度,就業登記證具有以下功能:
1,證明持有人是國家招收的全日制大專畢業生;
2.是學生完成學業走向工作崗位和用人單位接納應屆大學畢業生的唯壹依據;
3.是人事管理部門核實幹部身份的重要依據;
4、是工作變動、參加社會保險、退休時核定工作年限等的重要憑證。;
5.是人事檔案中不可或缺的工作開始時間的重要證明。
畢業生只有簽訂就業協議,並辦理相關核驗登記手續,才能獲得就業報到證。持有就業報到證的學生,就業前可以個人身份認定為“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後具有“幹部”身份;沒有就業報到證的學生,就業前被認為是“社會無業人員”,就業後不能被認定為“幹部”。
因此,高校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拿到就業報到證絕不是壹件小事,而是關系到畢業生能否順利從學校走向社會、影響未來職業發展的必做大事。
3.雇傭協議糾紛適用什麽樣的法律?
大學生畢業前還在學校,不具備工人的主體身份。所以畢業生離校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無效的。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不是勞動法和合同法意義上的勞動合同,只能視為壹般的民事協議。因此,就業協議糾紛的適用法律是《民法通則》,而不是《勞動法》和《合同法》。(《民法通則》第壹百壹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壹方違反合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
勞動合同第五條甲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
乙方(指定企業):
為鼓勵企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技能水平,促進技能就業,穩定就業,根據《關於開展定點企業培訓就業基地認定工作的通知》(珠勞社〔2014〕第30xx號)的規定,簽訂本協議。
壹、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與培訓和就業相關的政策建議、指導和服務;
2.監督檢查乙方的培訓工作;
3.檢查和接受乙方承擔的培訓和就業任務;
4、受理並審核培訓和就業補貼申請,並按規定兌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認定的職業(工種)和等級範圍,對企業內部員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
2、嚴格按照規定的教學計劃、大綱和課時要求開展教學工作,確保培訓和教學質量。
3、開展政府補貼培訓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班級註冊手續;培訓結束後,必須組織學生參加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的技能鑒定考核,學生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比率不低於90%。
4.建立健全學生檔案和管理臺帳,及時將學生信息錄入珠海勞動保障網,並按甲方要求填寫培訓就業相關報表。
3.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它在壹年中的某壹天結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就業協議6 1。就業協議是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登記手續的依據,教育部門為畢業生發放就業登記證。
2.紅色字體是必需的。其他地方可以填也可以不填!
3.“單位隸屬關系”是指用人單位的下屬部門,如省、市、部委直屬或隸屬於其他總公司。
4.用黑色水性筆填寫本協議壹式四份。
5.封面上的單位應填寫不蓋章,但填寫的單位名稱應與蓋章的單位名稱壹致。
6.本協議真實有效。畢業前壹定不要換工作和協議,保證長期。如果發現是假協議或者短期協議,會影響妳的實習表現!風險自擔!希望知道!
7.以上模板僅供學生參考。請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填寫!!!
就業協議第七章就業協議(三方協議)保管及簽署註意事項就業協議,俗稱“三方協議”。協議的主體是用人單位(甲方)和學生本人(乙方),學校作為見證人存在。就業協議主要明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及應承擔的責任。學校根據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登記卡、檔案轉移、戶口遷移等手續。簽訂就業協議後,學生必須立即登錄學校就業信息網登錄協議信息。不登錄,不辦理畢業派遣手續,不發放就業報到證。
就業協議書壹式四份,即“學校留存聯”、“用人單位留存聯”、“高校留存聯”、“學生留存聯”,四份缺壹不可。目前就業協議已經全部送到學院,包括定向生。但是對於申請讀研的學生和以後考研成功的人,不發放就業協議。
1.遵守雇傭協議的註意事項:
1)因為四聯協議有“無碳復印”的功能,所以收到協議後不要折疊太多,也不要用釘子等硬物雕刻,以免造成協議汙損;
2)協議的紙張比較薄,建議您用硬文件夾包裝,妥善保管,避免撕扯損壞,影響使用;
3)建議妳跑招聘會、筆試、初試的時候不要帶協議,要求復試或者正式簽約的時候再帶協議;註意保存,招聘會人多,免得協議丟失!
4)如協議遺失,需到就業指導中心下載《遺失續借申請表》,填寫好,找學院副書記簽字,到學校就業管理辦公室(東校區學生活動中心三樓301)申請續借。但需要公示兩周,20xx年3月1後才能開始營業!所以提醒大家妥善保管協議,以免丟失,耽誤找工作。另外,嚴禁弄虛作假,謊稱協議丟失,申請補發。壹經發現,學校除了按照協議內容追究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外,還會給予壹定的紀律處分。
5)所有聘用協議均應為原件,不允許通過掃描、彩印等方式復制聘用協議!學校做了特殊處理,文案達不到原作效果。
2.簽訂合同的註意事項:
1)協議中用人單位為甲方,學生本人為乙方,簽約前應完整填寫自己的信息,協議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要註意以下幾點:首先,詳細閱讀協議內容,與用人單位達成壹致後再簽署個人意見;除協議規定的條款外,如有其他約定,必須以書面形式填寫在雙方的其他約定欄內;搞清楚用人單位有沒有選人的權利,如果沒有,請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蓋章,以免落戶;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等四個直轄市和五個計劃單列市,必須由當地人事局蓋章審批。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壹般沒有檔案管理權。如需將戶籍、檔案關系遷入當地,必須提醒用人單位攜帶完整的四聯協議到當地人才中心審核蓋章。
2)合同的簽訂需要用人單位在現在簽字的“用人單位”處加蓋公章。如果用人單位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還需要在“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處加蓋公章;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則需要其主管單位(壹般是當地人才市場、人才交流中心、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公章;之後,學生自己在協議上簽字,然後拿著協議的四份復印件到學生處進行網上報名審核,再到輔導員處加蓋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的見證章。至此,簽約完成!
3)需要註意的是,在協議中,甲方要填寫“登記卡擡頭單位”、“登記卡發送地區(省市,只需寫地級市)”和“文件接收單位名稱”等信息欄目,請提醒用人單位壹定要準確、完整、正確,不允許縮寫、縮略、多字、漏字,否則會影響大家以後的登記卡和登記手續,即使很少。(網上報名審核使用的信息也需要查詢並明確填寫:註冊卡戶主所在地區:指註冊卡戶主所在地區,只需填寫到地級市即可;(請正確填寫表格,會直接影響戶口遷移);註冊發卡單位地址:指註冊發卡單位的詳細地址,具體到省市街道號;檔案接收單位名稱:指可以接收學生檔案賬戶的單位名稱;檔案接收地址:指可以接收學生檔案戶口的單位的詳細地址,具體到省市街道號。如果檔案賬戶是托管的,填寫托管單位的詳細地址。)
3.解除合同和續簽協議的程序:
如果畢業生簽約後找到了更好的公司,想毀約,程序是:先拿到原公司的解約函,再拿到現在想簽的公司的錄取通知書,然後在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網站下載《解約續簽申請表》,找到相關負責人簽字, 然後帶著解約函、新公司的接收函、解約申請表、原公司簽署的協議(任何壹個都可以)去畢業生就業管理辦公室續簽協議。 學校註明“註銷續借”字樣及註銷數量。去就業指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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