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ire Lara
我認識的壹位女士在吃了兩周不塗黃油的烤面包並沮喪地繞著公園慢跑後,終於站在了體重秤上。指針總是指向她的初始體重。這是最近發生在她身上的壹件典型的事情。她註定不幸福。
當她穿衣服的時候,她皺了皺眉頭,發現她口袋裏還有20美元。後來她姐姐稱之為有趣的故事。匆忙下車的時候,她氣得非要吹牛,說她發現室友把櫃子裏的東西都給她擺好了。這就是那個認為自己不可能幸福的女人。
每天,我們似乎都被關於幸福的流行心理建議所淹沒。殘酷的消息是,我們認為做某件事是讓自己快樂的正確選擇,或者說我們有權決定自己的信仰。參加制憲會議的我們的國父們甚至在《獨立宣言》中寫到對幸福的追求。
聯想到快樂是壹種長期狀態的觀點,如果我們壹直感覺不到快樂,就會得出結論,壹定是哪裏出了問題。
但是,大多數人的經歷都不是長久的幸福。這是壹種更常見的東西,是散文家休·普拉瑟(Hugh Prather)曾稱之為“未解決的問題、模糊的勝利和失敗的混合物,幾乎從未有過明顯的和平。”
也許妳不會說昨天是快樂的壹天,因為妳和老板之間有誤會。但是如果把這部分快樂去掉,剩下的會不會很明顯很平和?現在妳想想,難道沒有老朋友或者陌生人來信問妳在哪裏剪了這麽漂亮的發型嗎?妳只記得糟糕的壹天,但這些美好的時刻是存在的。
幸福就像壹位來訪者,壹位來自異國他鄉的善良的蒂莉阿姨,她就在妳期待她的時候出現在妳的面前,與妳盡情暢飲,然後悄然離去,留下壹片梔子花的余香。妳不能命令她出現,妳只能在她出現的時候感恩。妳不能強迫幸福發生,但妳可以確定當幸福發生時妳會知道。
當妳帶著滿腦子的問題走在回家的路上時,試著看看把城市的窗戶映紅的太陽。在昏暗的燈光下聽著孩子們打籃球的喊聲,感受著高昂的情緒,多註意壹下就好。
幸福是壹種態度,而不是壹種處境。壹邊聽詠嘆調,壹邊清洗百葉窗,或者整理衣櫃,好好玩壹玩。幸福是壹家人在晚餐時團聚。它現在就存在,而不是在“有壹天……”的模糊承諾中。我們有多幸運,經歷過多幸福,只要我們愛上自己的生活,就會知道。
幸福是壹種選擇。當它出現的時候伸手去拿,就像壹只氣球在明亮的藍天中飄向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