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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行政系統2024年招錄公務員

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統2024年招錄公務員公告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四川省委組織部將組織實施2023年四川省公務員錄用公開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候選人及條件

(壹)招聘的對象

2023年高校畢業生和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其中,2023年高校畢業生應按期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關證書者,不得進入下次考試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承擔。

(二)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18至30周歲(1992 1.4至2005 1.4之間出生)、2023年研究生(非全日制)、醫學心理矯治崗位考生可放寬至35周歲(1.98)。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所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是指“要求的學歷學位”對應的專業;

7.符合法律法規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註冊。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人員;

3.配偶、直系血親和對自己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有從事*我國政治活動的人員;

4.被發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8.軍人;

9.正在就讀的非2023屆畢業生;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

考生不得報考錄用後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壹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以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為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招聘機構和地點

四川監獄系統計劃招生270人,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計劃招生3人,占273人。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對象、範圍和條件詳見崗位表(附件)。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65438+10月4日至2023年6月10日上午8: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欄目(/)。招錄機關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任何時候,如發現報考者不合格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名和資格審查按下列程序進行:

(1)網上報名

1.位置選擇。考生登錄報名網站,查閱公告和公開招聘崗位,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招聘崗位。考生應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相關信息報名,只能選擇壹個招聘崗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信息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壹致。

2.填寫信息。請報考人員按照網上提示進行報名,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202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並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從報名信息表中照片上傳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按照網上提示上傳照片。偽造、變造有關文件、資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23年6月4日至2023年6月4日上午8:00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上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壹式兩份,供資格審查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合格崗位。

(2)付款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請於6月65438+10月12日上午8:00前登錄報名網站確認繳費。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於繼續實施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規〔2022〕539號),筆試費用為每科50元。網上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支付的具體程序按照網絡提示進行。

以下考生資格初審合格後,可於65438+10月11前壹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手續。不方便到現場的考生,請撥打電話(028-86759175)進行確認,然後傳真或電郵減免申請費所需材料,經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手續。

1.享受《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定的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鄉家庭考生,享受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證明和特困證明;

2.?貧困家庭考生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學校學生處出具貧困戶、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壹方為烈士或壹級傷殘軍人、生活十分困難的家庭考生,應出具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伍軍人事務部)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書、父親或母親壹級傷殘軍人證明書。

考生必須提交真實有效的減免所需材料。那些弄虛作假的人壹經查實將被視為不誠實。

⑶工作地點差價調整數

繳費人數與招聘名額的比例達到5:1時,才能開始考試。心理矯治、信息與通信、醫學、外語、少數民族語言翻譯等急需或專業性較強的崗位,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至3:1,招聘博士生崗位競爭激烈時可開始考試。

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後,省委組織部將根據報名情況調減或取消該職位的聘用計劃,並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告。對於就業計劃取消的職位,報名網站會將費用退還給已為該職位付費的報考人員。

(4)打印準考證

已完成繳費確認(含費用減免)的考生應於2月21至2月25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打印在A4紙上,黑白彩色,保證字跡和照片清晰),並於考試當天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點辦理。過期的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沒有準考證是不允許進考場的。

四。考試和資格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在考試內容上體現了分類分級的原則。考試總成績按100滿分計算,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考試總成績的60%和40%。

(壹)筆試

1.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滿分100。根據崗位類別,使用行政執法筆試試卷。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30%+申請成績×30%+筆試加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暫定為2023年2月25日(周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本人準考證。

3.筆試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有突出表現的人員,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筆試成績折算為3分,由市(州)、縣(市、區)給予獎勵。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算後給予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省直機關和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算後給予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是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廣元市朝天區、廣元市昭化區、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

受到《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4月20日蘆山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人員,在報考蘆山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給予筆試。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算為1.5分。

“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指雅安市雨城區蘆山縣、天全縣、雅安市名山區、滎經縣、寶興縣,邛崍市高河鎮、天臺山鎮、道佐鄉、火井鎮、南堡鄉、夾關鎮。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不累加,按加分項目累加。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筆試成績折算後加1分。

(3)獲得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壹級或二級英雄模範稱號、革命烈士、因公犧牲、因戰或因工致殘、被評為六級以上的司法行政系統幹警子女,筆試成績折算後加3分;獲得個人壹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統幹警子女、獲得個人壹等功的警察院校畢業生,筆試成績折算後加2分。

同時滿足上述三項加分條件的,加分總額不超過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應於2月28日前的工作日內,將準考證復印件(註明本人聯系電話)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寄送至指定地點進行加分資格確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1)的考生,應提交立功證明或表彰文件;符合加分條件(二)的考生,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符合加分條件(三)的考生,應提交表彰證書或表彰決定、傷殘等級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報考監獄系統職位的,到四川省監獄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濱江中路1)進行加分資格確認;報考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職位的人員到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地址:德陽市旌陽區開江路二段32號)確認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科目成績於2023年3月下旬在報名網站公布。如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提交核實申請。核實結果將在申請完成後的2個工作日內在網站上公布。4月4日前,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

(二)資格審查

招聘機構負責資格審查。4月上旬,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擬聘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中違規違紀或錯過考試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考試。如果最後壹名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筆試考生成績相同,則並列人員壹起進入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的人數不足聘用名額3倍的,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考生應攜帶1份報名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口本或戶籍證明(有明確招聘範圍的職位)及招聘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明和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參加2022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資格審查時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先提供考試成績證明,再參加資格審查。其中包括:

1.2023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學歷層次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專業)。

2.報考的海外留學生,須出具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證書。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按照相關要求和流程進行操作。

3.國家另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於資格審查未通過或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在報考同壹職位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未在規定期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合格者,按川發改價格規[2022]539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試費80元。

(3)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為4月20日至23日。面試具體事宜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面試成績100,占考試總成績的40%。

體能評估

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除醫學、心理矯治、外語和少數民族語言翻譯、教學崗位外,其他崗位人員都要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

體能測評在有條件的全封閉場所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由省監獄管理局通知考生。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日期計算。體能測評不計算分數,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次考試。

動詞 (verb的縮寫)體檢、考察和宣傳

(1)身體檢查

各崗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為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名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名次。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聘用名額3倍的崗位,進入體檢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本次公開招聘已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不含遞補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總成績。

體檢由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在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關於印發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0]82號)和《關於司法行政部門醫療心理矯治崗位體檢視力項目執行標準的請示函》(發[2065 438]13號)執行。

招聘機關或考生對當日或當場未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要求復檢。只進行了1次復檢,只復檢了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體檢項目壹律不再復檢。

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願放棄空缺的,由招錄機關在報考同壹職位參加面試並通過體能測評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兩次(不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除外)。

(2)調查

招錄機關確定考察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和考察。

資格審查主要核實申請人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部發[2021]1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招錄機關將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查閱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與本人面談等方式,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是否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擬招聘崗位的匹配程度,重點了解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四個意識”

不符合公務員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考生,不得確定為考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空缺的,由招錄機關在報考同壹職位參加面試並通過體能測評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兩次(不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除外)。替補人員體檢合格後進入考察。

(3)宣傳

招聘機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並在報名網站或招聘機關指定的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工作單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等。,並公布監督電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及公示後,因申請人放棄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空缺不予填補。

不及物動詞錄用審批和試用期

(壹)公示期滿後,未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有嚴重問題且有證據的,不予錄用;如舉報存在嚴重問題,但壹時難以核實,則暫緩聘用,待核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監獄系統、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的錄用材料,由省監獄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審核匯總,經司法廳審核後,報省委組織部審批。

(3)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後,任免機關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職務定級的規定,在規定的編制、職數、職級內,按照有關程序對職務進行定級。

(4)新錄用的二級警長以下執法勤務幹警在監獄的最低服務年限不低於5年(含試用期)。享受艱苦邊遠地區照顧政策,招錄到艱苦邊遠縣級機關(含派駐艱苦邊遠地區的監獄、戒毒所)的公務員,在本市(州)艱苦邊遠縣鄉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服務期間的管理按照中央、省關於新錄用艱苦邊遠地區公務員管理的有關政策和其他有關規定執行。詳情可咨詢招聘機構。

七。紀律和監督

公務員考試接受監督,考生可以向招錄機關和考試機構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

八、本公告由四川省委* * *組織部負責解釋。招聘機構負責對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等相關問題進行解釋。

相關事項提醒:

1.聯系信息

招聘機構的政策咨詢電話請參考職位表。

監督電話:028-62672308。

報名網站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60662620。

2.招聘過程中的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省委組織部、招聘機構或考試機構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欄目公布。

3.網上報名時要求考生留下壹個常用電話號碼。報名期間,尤其是資格審查和面試前,壹定要保持通訊暢通。如通訊方式發生變化,應主動告知招聘機構。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與公務員考試相關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出版物,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和幹擾,不要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上述情況,請向有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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