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序言:東漢末年建安年間(公元196-219),廬江太守衙門裏的小官焦仲卿的妻子劉蘭芝,被焦仲卿的母親趕回娘家,她發誓不再嫁人。她的家人強迫她再婚,她淹死了。焦仲卿聽到後,在自家院子裏的壹棵樹上吊死了。當時的人們哀悼他們。寫下這首詩並描述它。
(2)”(我)十三歲到十六歲能夠織出精美的白綾,學會了裁剪衣服,會彈鋼琴,會讀詩書。十七歲做妳的妻子,常常讓我感到痛苦和難過。妳既然是提督府的小官,就應該遵守府裏的規矩,專心辦事。我壹個人呆在空蕩蕩的房間裏,我們見面的日子真的很難得。公雞壹叫,我就在電腦上織綢,每天晚上都沒有休息。三天織了五絲,婆婆還嫌我織的慢。不是因為我織的慢,是因為妳媳婦難做!既然我搞不定,白留著也沒用。(妳)現在可以告訴妳婆婆,盡快送我回娘家。”
(3)聽到這個故事後,焦仲卿在課堂上告訴他的母親:“我已經失去了高官厚祿的形象。幸運的是,我還能娶到這個(賢惠又能幹)的妻子,婚後相依為命,而且(約定)死後我會作為地下的合夥人留在壹起。在壹起不到兩三年,(生活)才剛剛開始。時間不長。這個女人的行為沒有錯。她哪裏料到會對母親不滿?”。
2.孔雀東南飛原文:
(1)序言:廬江府小官吏之妻劉,為鐘卿母親所遣,立誓不嫁。他的家人強迫他溺水而死。鐘卿聽說了,就在庭樹上吊死了。當人們傷害他們時,那是壹首詩。孔雀東南飛,徘徊五裏。
(2)“十三會織布,十四會學裁縫,十五會玩,十六會背詩。十七歲是君子之妻,內心常常是苦澀而悲傷的。既然妳是官府的人,妳就忠於妳的貞操,妳的妃子守著壹間空房,妳們經常不經常見面。雞鳴入織,夜夜不得歇息。三天內馴服五匹馬為時已晚,大人。不織晚了,妳老婆也不好過!我不能被驅趕,但我可以留下來什麽都不做,這樣我就能及時回家。”
(3)政府官員聽說了,他們在課堂上告訴他們的母親:“我的兒子成了壹個可憐的朋友。還好我把這個女人追回來了,我和她在枕席上成了朋友。* * *已經兩三年了,開始的時間也不長。女性的行為沒有偏差。有什麽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