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譯有哪些類型?口譯有很多種,可以按照時間工作方式、空間工作方式、活動場合和主題來分類,但最基本的兩種是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
第壹,按時間工作模式
1,連續解釋
又稱連續口譯/口譯、即興口譯/口譯和漸進口譯(在臺灣省)。“交叉傳播”或“連續傳播”的簡稱;英文縮寫CI。
演講者說壹段話,譯員翻譯壹段話,然後來回交替。交替傳譯常用於新聞發布會、外事會議、商務談判、戶外活動等。超過3分鐘可以稱為長傳。
2.同聲傳譯
又稱同聲傳譯、同聲傳譯(港臺術語),簡稱“同聲傳譯”;英文縮寫SI。說話人的“說”和譯員的“譯”幾乎是同時進行的。同聲傳譯可分為常規會議同聲傳譯和耳語式同聲傳譯:
常規會議同傳常規會議si:2-3人壹組,在同傳室/展臺使用同傳設備。壹般來說,口譯員每20分鐘輪換壹次。包括有稿同傳和無稿同傳。
耳語口譯Gorchuchotage:只需要1-3人的口譯服務,不需要同聲傳譯設備。
第二,根據空間工作模式
1,現場口譯:雙方和口譯員同時在場。
2.遠程口譯:雙方與口譯員不在壹處:電話口譯、遠程視頻口譯等。
第三,根據活動的場合和主題
1,會議解釋
2.陪同口譯
3.外交翻譯
4.商務口譯
5.媒體口譯
6.社區解釋
7.導遊講解
8.外國合格認證
9.法院/法律/司法口譯(國外資格認證)
10,法庭口譯員稱為sworninterpreter等。
第四,根據活動的性質和形式
1,會議解釋
2.聯絡口譯
五、根據目標語的流向
1,單向口譯:口譯員只把A翻譯成b。
2.雙向口譯:口譯員應該交替翻譯A和B。
六、根據從源語言到目標語言的直接程度
1,directinterpreting:直接把壹種語言翻譯成另壹種語言。
2.中繼解釋:也叫中繼解釋,簡稱“接收”。譯者A將說話者的A翻譯成B,然後譯者B為聽者將B翻譯成C。
七。其他形式的解釋
1,視覺解釋
2.sign language口譯在手語和口語之間交替或同步翻譯,主要服務於聾人。
同聲傳譯和交替傳譯的區別
第壹,工作方式不同
1,交替傳譯:譯員坐在會議室裏,聽源語言,做筆記。
2.同聲傳譯:指譯員在不打斷演講者講話的情況下向聽眾解釋內容的壹種翻譯方法。同聲傳譯通過特殊設備提供即時翻譯,適用於大型研討會和國際會議。
第二,申請情況不同
1,交替傳譯:交替傳譯多用於只涉及兩種工作語言的小型場合,如外交會議、雙邊談判、訪問、小範圍磋商、記者采訪、司法和準司法程序、宴會演講、新聞發布會、短期小型研討會等。
2.同聲傳譯:由於其不占用會議時間的優勢,已發展成為會議口譯中最常用的模式,廣泛應用於各種國際場合。幾乎所有官方國際多語言會議和國際組織(如聯合國和歐盟)都采用同聲傳譯作為標準的口譯模式。
第三,人數上有差異
1,交替傳譯:壹般是壹兩個譯員。
2.同聲傳譯:通常由兩到三名譯員輪流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