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時間要求
考試時間:?4月24日(周六上午8:30開始)
考試時長約150分鐘。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30分鐘持證進入考場。考試正式開始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得入場。考試結束前,任何考生不得離開考點。允許考生在考試正式開始後60分鐘交卷,已交卷的考生由考試中心提供專用休息室統壹管理(考生休息室不允許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有專人負責管理);考生不得在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內交卷。
2.文件要求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須持畢業證)進入考場,坐對位置。三證缺壹不可。證件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請考生謹慎對待,按要求提前準備好各類證件。
3、文具和書寫要求
鉛筆、橡皮擦、黑色書寫筆(大於等於0.5mm)。
答案必須寫在答題卡上,所有寫在試卷上的答案無效。考生不得在答題卡空白處填寫學校名稱和姓名,違者按零分處理。
選擇題必須用2B鉛筆填寫,濃度要覆蓋字母的背景色。每道題只能選壹個答案,選多不選都不能得分。
聽力填空部分(第壹部分A節)、閱讀簡答部分(第二部分B節)、校對改錯(第三部分)、翻譯(第四部分)、作文(第五部分)用規定的黑色手寫筆書寫。答題卡內容不得超出規定的方框,超出部分無效。未按時交卷者,規定時間後取消考試資格。
4.紀律要求
所有考生應遵守考試紀律,誠信參加考試。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允許帶入考場。考試時不得使用詞典(包括電子詞典)等工具書。答題卡上任何地方都不能用修正液。
5、結果查詢
請考生在考試結束後保存好準考證,以便查詢考試成績,領取考試合格證。考試成績將張貼在教務處考試中心門口的公告欄。
6.考試過程
8點進考場。老師核對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是畢業證)。送空白記錄紙壹張,試卷壹份,答題卡壹張1和2。考生需在答題卡1和2上填寫準考證號和姓名。正式考試在八點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