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寸彩色證件照壹張;
2.在國外獲得的所有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的原件及復印件;
3.待認證學位的完整正式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國外研究型學位獲得者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官方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證明信內容涵蓋學習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授予學位等信息。
4.需要認證的國外證書及成績單或研究證明的中文翻譯原件(翻譯及公正性要求在北京安泰譯信翻譯服務有限公司,教育部制定的翻譯認證部門。
5.申請人所有護照(包括留學期間所有簽證記錄和出入境記錄)原件及復印件。
6.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出國前最後壹份高等教育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需要額外的相關證明。
1.如果您的護照在留學期間被上交或丟失,請提供:
(1)申請人親筆簽名的留學期間無法提交護照的說明。
(2)新護照或戶口本的第壹頁
(3)因公上交護照的,請提供公務證明和護照上交證明。
(4)如因私護照遺失,請提供居留證明、學校註冊證明、社保證明、外國人落地證明等相關有效證件,證明在畢業證簽發國全日制學習。
2.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請人需提交高中畢業證、內地學校出具的成績單和學習經歷證明(或結業證書)。
3.申請人出國前在國內高校接受高等教育,未取得畢業證的,應提交高校為申請人出具的《退學證明》。“退學證明”必須寫明申請人在大學接受過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研究生或本科、專科(高職)),因故退學。
4.尚未取得學位證書但持有已取得學位所在學校出具的證明信者,需翻譯證明信及成績單;
5.留學加拿大的歸國留學生需提交學習許可);由加拿大移民局簽發;
6.部分歐洲國家留學期間必須提交居留卡或學生證;
7.委托他人提交認證申請材料的,代理人應當提供提交認證申請材料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以上是證明材料!
註意確保妳的材料是真實有效的。國內外學校都是中國教育部認可的!
最終辦理是在教育部北京留學生服務中心。
海外學歷認證為妳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