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母所收筆記原文:
聶隨陶屠城於河右側。有壹天,壹些村民早早地賣了菜,他們撿了十五元的鈔票,還給他們的母親。媽媽生氣地說:妳騙我,除非妳偷?就算丟了也只是三兩個耳朵。為什麽沒有壹堆理由?而且我家從來沒有過這個,所以是災難。可以快點還回來,別累著我。“話說回來,這孩子從。母親說:“這樣的話,我要去告官方。"我應該把我找到的東西還給誰呢?"”母親說,“但是當我們在原來的地方等的時候,壹定有主人。”兒子於是按照他的吩咐把它帶在身邊。過了壹會兒,妳就可以看到找錢的人了。村民樸實,但不算,所以還錢。金說:“我本是三十歲的人,卻只有壹半。我能享受它嗎?“有很多戰鬥。僵持到辦公室。聶問了村裏人,他的話是真的。他還偷偷給媽媽打電話復習,組合是每輸壹次給他們30分,贏壹次給15分。官方之後,據說主人說:“這不是妳的錢,就送給賢惠的母親養老吧。如果它被定在三十,它將值得妳的錢。妳可以自己去找。“那就賠給母子倆,聽見的人會高興的。
翻譯
聶壹刀在江油市做官,賢惠的母親將丟失的紙幣轉走。有壹天,壹個村民早上出去賣菜,在路上撿到了十五元的紙幣。當他回家後,他把它們帶給了他的母親。他媽媽生氣地說,妳偷它們是為了騙我嗎?就算丟了,也就三兩個。壹堆的道理在哪裏?更何況我們家從來沒遇到過這種事,災難馬上就要來了!馬上還給失主,不要給我們增加負擔!
經過反復勸說,她兒子還是不聽。母親說,如果真是這樣,我壹定要告訴政府。
兒子說:撿到的東西該還給誰?
媽媽說:只要妳在發現東西的地方等著,就壹定有人丟了。我兒子聽從了他媽媽的建議,把它們帶走了。過了壹會兒,他看到壹個人在找錢。這位村民很簡單直接,他甚至沒有問這個人他損失了多少錢來把錢還給他。圍觀者要求該男子給村民壹些錢作為獎勵。店主說:我以前有30元寶,現在只有壹半了。我該怎麽獎勵他?”於是他們吵了起來,最後吵到了衙門。聶詳細詢問村民,其言可信。然後他的母親秘密審問他,證詞壹致。於是兩人都告訴對方,失主確實丟了30錠,發現者確實撿到了15錠。文件寫在官員後面,但他告訴失主:這不是妳丟的錢,壹定是上帝給好母親養老的禮物。如果是30錠,..
於是他把錢給了這對母子,每個聽說的人都拍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