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翻譯資格考試有兩種,壹種是教育部和北京外國語大學聯合舉辦的“外語翻譯國家證書考試”,另壹種是人事部舉辦的“翻譯職業資格(水平)考試”。
“外語翻譯國家證書考試”是面向全社會的職業資格考試。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壹定外語水平的人員,不分年齡、學歷、學歷、身份,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的語言二、三級考試。允許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專業人士也可參加報名。
考試分為七種語言,分別是英語、日語、法語、阿拉伯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四個等級,分別是:高級翻譯;壹級口譯、筆譯、筆譯;二次口譯、筆譯和翻譯;三級口譯,筆譯翻譯;分為筆譯和口譯兩大類,口譯又分為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類別。
二級口譯、筆譯翻譯和三級口譯、筆譯翻譯相應語種全國統考實施後,各地區、各部門不再進行相應語種的筆譯員和助理筆譯員資格評審。對已取得證書且符合《翻譯專業崗位試行條例》的,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聘任相應崗位。
高級翻譯-翻譯評論(全高級職稱)。
壹級口譯員、筆譯員——副筆譯員(副高級職稱)。
二級口語和翻譯翻譯-翻譯(中級職稱)。
三級口譯員和筆譯員-助理筆譯員(初級職稱)。
4.翻譯資格考試作為國家對翻譯人才的評價體系,多次受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業內資深專家的好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技術部領導多次表示:“我們選擇外文局組織考試是正確的。外文局領導很重視,組織工作很出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滿意,專家滿意,社會認可。考試在國內外產生了良好的影響,是目前國家職業資格考試中最成功的項目之壹。”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網頁鏈接,國家翻譯資格考試網網頁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