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菲爾德源自“綠地”及其語義對應詞(德索薩2000年造詞)。未開發區域是以前未開發的區域(Greenberg等人,2001)。表1顯示了未開發區域和棕色地帶之間的差異。在未開發地區和棕地未開發地區,棕地開發了未開發的土地利用類型,如農田、林地、沼澤等。Ipnrodupesrtrtiiaels、d cusome wisatrreicht和O)之間的表1比較了ated為綠色時的環境特征。幹凈而原始的pCootnetnatmialin(在Orphandeynt開發之前,這個城市是在內城貧民窟進行處理的,Orphandeynt在開發Lionpgm ENT處理之前或其周圍就已為人所知。
機構、研究所和學者以各種方式定義了棕色地帶。美國將棕色地帶擴建或重新開發為環境保護局(USEPA)和住房和城市發展部(HUD)定義的真實或感知汙染的“廢棄、浪費時間或未充分利用的工業和商業設施”(USEPA Complexity 1997)。美國規劃協會(APA)將棕色地塊定義為“由於實際或感知的汙染或其他障礙而空置”(APA 2005)。Alker (2000)等人提出了棕地的壹般定義,棕地是“以前已經使用或開發過的,目前沒有充分利用的,雖然可能部分被占用或利用的任何土地或前提。也可能是空置、廢棄或被汙染。所以棕色地塊不壹定可以直接使用。沒有比第壹個定義更寬泛的第三個幹預定義了。然而,英國國家土地利用數據庫在棕色地帶(NLUD領土包括這種地點正在使用,但它主要由當地計劃分配或計劃批準並正在使用,但在2000年有“再開發”的潛力)。這壹定義過於寬泛和籠統,難以在實踐中處理。基於上述定義和中國城市的土地利用現狀,棕地應被定義為“由於實際或感知的環境威脅和其他發展障礙而被廢棄、閑置或利用不足,且未經處理不能立即投入使用的工業和商業用地、場地和設施。"
棕地再開發(或棕地再生,棕地再利用)涉及上述土地和再開發。他們有壹個戰略上合適的目的,通過措施克服棕色地塊再利用的障礙。重新開發成功後,這些地區可能會變成住宅區、零售中心、辦公樓、輕工業設施、公園、工作室、娛樂場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