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的工作:
1、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操作規程。
2、排查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3.制定員工安全培訓計劃。
4.選擇和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5、生產安全事故調查。
6、制定重大危險源檢測、評價、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7、其他安全工作事項。
安全工程師是國家安全管理資格。用人單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考試合格後,方可註冊,審批通過,取得資格證書後方可執業。可以用國家註冊安全工程師的頭銜。
安全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在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專業安全生產服務,並按照規定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