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題考察了貧困人口供養審批的方式和程序。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十壹條的規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代為申請,所以是錯誤的。貧困贍養人可以選擇自己的贍養形式,故C項錯誤。貧困人口不再符合供養條件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並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準後,終止供養並予以公示,故D項錯誤。特困供養人員可以在當地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也可以在家分散供養。因此,B項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