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空間效力是指刑法在哪裏生效,對誰生效。我國的屬地管轄權,即刑法適用的範圍以該地區為準,有以下三條規定:
(1)在我國犯罪的人,適用我國刑法,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中國的領土是指中國境內的壹切地區,包括領土、領海和領空。這裏的法律有特別的規定,包括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港澳通過外交途徑對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規定進行變通或補充的特別規定。(2)如果在我國的船只或飛機上犯罪,法國駐外使領館應視為在我國境內。(3)犯罪的行為之壹或者結果只要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的罪,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上實施的犯罪,也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之壹或者結果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視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