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辦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明確了筆試總成績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省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單位,下同)140分,市級機關130分,縣鄉機關105分,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法醫崗位99分。
優秀工人80分,優秀農民70分,優秀村(社區)幹部、勞動模範60分。凡筆試總成績低於最低控制分數線者,不能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能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