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語、謂語、賓語、副詞或介詞短語、地點狀語、時間狀語。
1.主語,通常由名詞、代詞或名詞短語組成,通常在動詞之前,必須與主語壹致,即主語決定動詞的復數形式;
2.謂語,由動詞充當;
3.賓語,通常是名詞、代詞或名詞短語;
4.描述方式或狀態的副詞或介詞短語,常作程度狀語;
5.地點狀語,通常在方式副詞之後,時間副詞之前;
6.時間狀語可以放在句首或句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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