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內容:聽力理解、語法結構、閱讀理解、翻譯和寫作。
1,聽力理解:測試考生理解所聽問題並做出恰當回答的能力,理解簡短對話和聽寫單詞的能力。
2.語法結構:測試考生運用單詞和語法知識的能力。測試範圍限於基本要求中“詞匯”B級(2500字)和“語法結構表”中規定的所有內容。
3、閱讀理解:測試考生從書面材料中獲取信息的能力。總閱讀量在800字左右。
4.翻譯與寫作:測試考生將英語正確翻譯成漢語的能力。翻譯的材料是句子和段落,包括壹般內容(約占60%)和實用內容(各占40%左右)。
5.考試合格者,發給相應的《高等學校實用英語考試》證書。
提示:分數不高,及格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