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量醫學、哲學、經濟學、文學等軍民通用學科招生,軍事學不面向地方考生;
2、應征者應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年齡不超過26周歲,符合應征入伍公民的政治和身體條件;
3.原則上不招收地方在職人員和軍隊院校委托培養學生,不招收博士生為地方人員,不再招收地方人員;
4、地方考生考入軍隊系統研究生,錄取後3個月內,經過復查、復核和復試,取得學籍後,由招生單位按照總政治部的規定和程序辦理入伍手續;
5、家屬享受軍人家屬待遇,本人享受軍隊幹部待遇,其職級工資按軍隊院校畢業生確定;
6.畢業後按照專業匹配、學用結合的原則,由總政治部幹部部在全軍範圍內統壹分配工作,研究生起點為脫產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