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辭職者應先向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辭職原因和去向;
二、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接到辭職申請後3個月內辦理辭職手續;
三、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移交《辭職申請表》和人事檔案;
四、國家統壹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研究生在規定的服務期內,壹般不允許辭職;
五、辭職人員申請辭職超過3個月,單位仍不辦理辭職手續的,辭職人員可直接向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延伸材料的主要內容壹般包括三個部分。首先要提出申請辭職的內容,讓人壹目了然。其次,陳述申請辭職的具體原因。這個內容要求把辭職的細節壹壹列出來,但是要註意內容的單壹和完整,讓人壹看就知道。?
最後要提出自己申請辭職的決心(必須寫下自己慎重考慮後辭去公職的決定)和個人的具體要求,以及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