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學校需要在復印件上加上“與原件壹致”和學校公章。
目前,許多城市,如廣州和深圳,以及許多高校都采取了更折中的辦法。他們沒有還清貸款。雖然不發畢業證和學位證,但是發復印件,加蓋公章,意見是只能在戶口和就業上用。這樣壹份,戶口和就業都不是問題。我單位去年接收的幾個公務員都有這樣的情況。
所以,如果真的拿不出證明原件,還是要學校在復印件上加上“與原件壹致”和學校公章。面試的時候跟用人單位說明壹下(同時可以在網上查詢近兩年畢業的學生的畢業證),用人單位壹般都會理解。